所有人都以为,老二会选杜若兰。
毕竟她是全场最漂亮的。
结果,任谁也没想到。
老二在杜若兰面前站了两秒,转了个方向。
选了她旁边一个女人。
一个二十岁上下的姑娘。
长相普通。
可打扮,骚得很。
一件旗袍,胸前开叉开到心口,大腿那儿也豁着一道口子。
坐姿又歪,深沟和大白腿,全在老二眼皮子底下晃。
老二是什么人?
没读过什么书。
看女人,就认一条标准。
前凸,后翘,有肉。
漂不漂亮?重要吗?
不重要。
他这辈子看人,也只有一个标准。
谁软,欺负谁。
谁硬,绕着走。
刚才在门口挨了特战队一顿枪,他的胆子其实已经泄了一半。
可这会儿,银行里没有枪响。
他的色胆,又一点一点支棱起来了。
人这种东西。
坏起来的时候,从来不缺理由。
“你!”
老二的手指头,戳向旗袍姑娘。
“站起来。”
“把衣服,脱了。”
“脱完,趴那儿。”
四个短句。
一句比一句脏。
旗袍姑娘整个人都吓傻了。
她抖得像筛糠,脸色白得没一丝血色。
一把搂住旁边的年轻男子。
“阿伟!阿伟救我!”
她哭得撕心裂肺。
“阿伟,救救我!”
被她搂住的西装男子,叫阿伟。
也吓得浑身发抖,脸色惨白。
他不但没动。
还一点一点,往后缩。
把女朋友的手,往外掰。
一句话都不敢说。
他跟这个姑娘,处了两年。
婚期都定好了。
下个月办事,请帖都印出来了,就堆在婚房的玄关。
此刻,请帖上那两个金色的名字,看着特别讽刺。
老二把这一幕,看得清清楚楚。
他非但不生气,反而笑了。
笑得狰狞。
“哟。”
“还有个男朋友。”
他冲阿伟勾了勾手指。
“起来。”
“我做事,一向公平公正。”
“这是你女人。”
“我看上了。”
“你可以站起来,跟我决斗。”
“你要是赢了,我放你们走。”
“你要是输了——”
他咂咂嘴。
“我就把你宰了。”
“然后接着跟你女人亲热。”
“怎么样,公平吧?”
阿伟的额头,冷汗唰唰地冒。
决斗?
跟一个浑身绑着炸雷一样亡命徒决斗?
人家有刀有枪。
他拿什么决斗?
拿命吗?
他站起来了。
站起来的第一件事,不是挡在女朋友身前。
是彻底挣开她的手。
旗袍姑娘崩溃了。
“阿伟!”
她哭喊。
“你站出来干什么!你跑啊!”
阿伟猛地回头,冲她吼。
“你疯了吧!”
“他手里有枪有刀!”
“你喊我决斗,是存心要我的命是不是!”
吼完,他嫌不够,又啐了一口。
“再说,女人不都是给男人玩的?”
“又玩不坏。”
“你忍一忍,让他们几个发泄完。”
“跟、跟跟我亲热,不是一样吗!”
这话一出。
全场死寂。
人质里,不知多少人,用一种看死人的眼神看着他。
旗袍姑娘整个人都木了。
她做梦都没想到。
天天把爱挂在嘴边、领了证、说好过一辈子的男人。
眼睁睁看着她被别的男人糟蹋。
无动于衷。
还劝她忍一忍。
她抖着手,扇了他一记耳光。
啪!
响亮。
阿伟捂着脸,面红耳赤,不敢吭声。
爱情和命。
他选命。
干脆利落,毫不拖泥带水。
周围有人质,忍不住低声啐了一口。
有个大爷气得直哆嗦。
“畜生。”
“畜生啊。”
他骂的不是劫匪。
他骂的是这个西装男。
劫匪是畜生,那是天生的。
可一个受过教育、穿着西装、领了证的正经人,关键时刻连畜生都不如。
这才最让人心寒。
旗袍姑娘扇完,跌坐在地上。
哭了。
哭着哭着,不哭了。
她认命了。
认命的样子,很安静。
不挣扎,不喊,也不哭。
就那么跪坐着,任由眼泪往下淌。
反倒比刚才那阵撕心裂肺,更让人难受。
绝望到极点的人,是没有声音的。
老二看在眼里,兴奋得不行。
女朋友越是绝望,待会儿他行事就越没人拦。
他走过去,抬手就是一巴掌。
把阿伟抡翻在地。
“孬种。”
他啐了一口。
“不是我逼你。”
“是你自己不珍惜。”
“那我就不客气了。”
“你就睁大眼睛,看着你女朋友在我胯下尖叫吧。”
说完,他一把将旗袍姑娘从地上拽起来。
他掰了掰脖子。
咔咔响。
脸上那点兴奋,已经压不住了。
憋了一路的邪火,总算找到了发泄的地方。
姑娘拼命挣扎,哭喊着求饶。
没有人救她。
周围的人质,恨得咬牙切齿。
可没有一个人站出来。
劫匪手里有枪。
惹怒了他们,是死。
在命和救人之间,几乎所有人,都默默选了自己活。
这是人性。
丑,但真。
有个壮实的汉子,胳膊上青筋都鼓起来了。
拳头攥了又松,松了又攥。
最后,还是把头埋了下去。
不是他不男人。
是他身后,还跪着一家人。
老婆,孩子,老母亲。
他倒下了,他们怎么办。
没有人有资格,站在干岸上骂他怂。
谭傲天站在人质堆里。
眼底的杀气,已经压不住了。
他的右手,不动声色地摸进衣兜。
那里有几根银针。
细如牛毛,吹毛断发。
他这一趟出门,习惯性地带在身上。
现在,正好。
老二的动作,越来越过分。
旗袍姑娘的衣服,眼看就要被他扒下来了。
老二喘着粗气,得意忘形。
扭头冲其他劫匪炫耀般地笑。
“老大,看了没!”
“这才叫爷们!”
头目懒得理他。
可正是这份得意,让老二的注意力全在姑娘身上。
后背,完全敞开。
对谭傲天来说。
这个角度,够了。
她哭得几乎昏过去。
谭傲天缓缓吐出一口气。
够了。
再晚一步,他就得先杀老二,再救人。
谭傲天的呼吸,放得极缓。
心跳,一分钟不到五十下。
杀人的前奏,他熟得像喝水。
从摸针,到出手,到补杀下一个。
整条路线,已经在脑子里走完了三遍。
针在他指间,稳如磐石。
只等一个角度。
他不用看,也知道针的方位。
右手兜里,三根。
这三根针,跟了他七年。
上过战场,进过敌营,喝过血,也救过命。
有人问过他,为什么总带针,不带刀。
他说,刀太快。
太快的武器,给人留的时间太短。
针不一样。
针扎进去的那一刻,人还活着。
还有时间后悔。
可惜这六个家伙,没有那个福气了。